临时管控告知书 (2022年11月27日)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二十条防控措施以及当前疫情处置需要,经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 一、临时管控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起,对我镇中心场社区、牌坊村、红苕店村实行临时管控,管控结束时间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待定。 二、实施临时管控期间,辖区群众原则上居家非必要不外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确需应急就医的,请及时联系村(社区),除保供保稳防疫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临时管控期间,辖区内的生活超市、药店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四、积极配合核酸筛查。临时管控期间,辖区将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请广大村(居)民朋友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全程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村(居)民朋友们,我镇目前疫情形势极为严峻,请大家务必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执行防疫措施,齐心协力携手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楠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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