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南部县进入禁渔期

2023-3-1 20:03| 发布者: nbljzx| 查看: 155421| 评论: 0|来自: 云上南部

摘要: 南部县2023年天然水域禁渔的通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南部县天然水域2023年春季禁渔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渔范围南 ...

南部县2023年天然水域禁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南部县天然水域2023年春季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南部县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渔)。

 二、禁渔时间
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二)坚决查处天然水域内违禁捕捞、游钓作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内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任何公民都有拒绝购买或消费天然水域水产品、举报各类违法违禁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渔规定触犯渔业法律法规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力捕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工具捕捞的,县公安局将依法打击;凡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违反禁采规定挖沙采石的,县水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以养殖水产品冒充天然水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17—5521850
县公安局:110
县水务局:0817—552860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支持我县春季禁渔工作。

 特此通告。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公安局   

南部县水务局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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