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23年天然水域禁渔的 通 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南部县天然水域2023年春季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南部县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渔)。 凡违反禁渔规定触犯渔业法律法规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力捕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工具捕捞的,县公安局将依法打击;凡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违反禁采规定挖沙采石的,县水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以养殖水产品冒充天然水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支持我县春季禁渔工作。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公安局 南部县水务局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