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3-3-20 23:57| 发布者: nbljzx| 查看: 186777| 评论: 0|来自: 南部县人民政府

摘要: 一、基准地价名词解释基准地价定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第3章第3条规定: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 ...

一、基准地价名词解释

基准地价定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第3章第3条规定: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更新定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第7章第9条第一款规定:基准地价更新是指在土地定级或均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利用市场交易、土地收益或地价指数等相关资料全面或局部调整基准地价的过程。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

基准地价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确定土地价格、征收土地价款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此次南部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是在2018年公布的基准地价基础上进行更新。

为使城区各类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客观的反应现实情况,适应扩大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发展需要,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开展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通过此次更新工作,便于合理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等提供依据,同时为南部县土地招拍挂、整理、储备等奠定基础。

三、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开展概况

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8月全面启动了南部县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推进,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并严格依据技术规程和工作流程,先后经过外业调查、技术成果的编制、局内征求意见、征求直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多个环节,历时7个月,现已全面完成。

四、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情况

本次南部县城区土地定级按照规程采用分类定级的技术路线,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个类别进行分类定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这三类用地,每一类土地级别都分为四个级别,跟上一轮保持一致,各级别边界范围划定,是在综合考虑城区开发现状和“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情况,依据线状地物和自然地貌进行确定。

为了利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和工业经济发展,本轮工业用地的定级,在保持上一轮一级范围和级别不变的情况下,将原二级工业用地范围按照开发情况拆分为两块,已经开发并入驻企业的范围作为二级工业用地,其余尚未供地的工业区作为三级工业用地,三级工业用地价格将在二级价格的基础上下调,达到降低工业用地价格的目的。

商服用地一级东至:滨江路,南至:蜀北大道,西至:一环路,北至:新华路,面积116.96公顷。二级东至:嘉陵江,南至:嘉陵路,西至:桂福路,北至:城北大道、红岩子水库,面积1307.71公顷。三级东至:平安大道,南至:刘家湾,西至:兰渝铁路,北至:火车站大道,面积2551公顷。四级为定级范围以内除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面积1537.86公顷。商服用地由于成本上升和经济发展,地面价平均涨幅为5.2%,但是因容积率由1.0增加到1.5,所以楼面地价平均降幅为29.87%

住宅用地一级东至:嘉陵江,南至:大南街,西至:一环路,北至:红电大桥,面积190.91公顷。二级东至:嘉陵江,南至:嘉陵路,西至:桂福路,北至:城北大道、红岩子水库,面积1803.86公顷。三级东至:平安大道,南至:刘家湾,西至:兰渝铁路,北至:火车站大道,面积1981.23公顷。四级为定级范围内除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面积5513.85公顷。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在本轮修订后,地面价平均涨幅为9.2%,楼面价平均涨幅为30.99%。主要原因是住宅容积率由上一轮的3.0下调到2.5,所以楼面地价涨幅较大。

工业用地一级东至:新欣街,南至:鲜家湾,西至:向阳小区东侧,北至:嘉陵大道,面积191.77公顷。二级工业用地东至: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南至:河东安置小区北侧,西至:德美金属,北至:火烽大道,面积230.17公顷。三级工业用地东至:老井沟,南至:梯子坎村,西至:平安大道北段西侧,北至:定级范围边界,面积517.93公顷。工业限制区为定级范围内除一二三级工业用地的区域,面积5513.85公顷。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本轮更新后,一级二级价格保持不变,一级为20.33万元每亩,二级为16万元每亩,新增加的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13万元每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本次更新后,平均涨幅为4.44%。(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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