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城区幼升小及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告一、招生对象 “幼升小”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户籍(以2022年8月31日前迁入为准)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县城并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升初”为县城小学在校在籍六年级毕业生和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县城而在外地就读需回南部县城就读初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一)2023年5月(以下均为2023年):招生宣传。 (二)5月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内):抗疫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个人(子女)、立功受奖人员子女、县城外就读小学六年级需回县城就读初一且符合县城就读条件学生、异地入学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三)5月10日-5月31日(工作日内):县城拆迁户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登记造册后向县政府请示报批;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由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审核登记造册后向县政府请示报批。 (四)6月1日-6月1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川教通”APP进入小学(初中)入学端口按要求填报并上传信息,完成信息采集。 (五)6月13日-6月18日:县教科体局网上初审; (六)6月22日-6月29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短信通知学校现场原件审核; (七)7月4日-7月10日:对申报民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民办学位; (八)7月4日-7月15日:对申报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 (九)7月20日前:对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均不在县城的城关小六在册在籍学生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十)7月22日前:公布所有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 (十一)7月29-7月31日:小一、初一新生到所录取学校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报到注册,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一)学生家长对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必须真实有效。 (二)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三)注意留好电话号码,保持电话畅通,接收通知短信,按照短信预约提示,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原件审核。 (四)“相关证明材料”即在“全省系统”上传的资料,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无房证明)、出生证明等;在县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截止2023年8月31日)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在南部县城连续缴纳1年(同上)以上的社保证明(无社保可提供南部县城居住证和工资流水);县城经商人员还需提供满1年(同上)以上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在南部县城连续缴纳1年(同上)以上的社保证明(无社保可提供南部县城居住证)及店铺租赁合同。 (五)已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不动产销售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六)抗疫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个人(子女)、立功受奖军警子女按照政策规定提供相关依据。 (七)特别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采集和原件审核而错过入学的,在全县范围内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2023年4月28日 南部县城公办小学初中及全县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东坝镇超越小学:帅老师139803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