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陇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鲜明凡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10年至2021年,鲜明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70万余元。此外,鲜明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嘉陵区火花街道陈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沈星亮违规确定项目承建单位、编制虚假招投标手续问题。2020年8月,沈星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决定将搭建该社区内花卉市场彩钢棚工程直接交由其亲戚承建。项目完工后,又安排工作人员编制虚假招投标手续报销费用。沈星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蓬安县住建局原群工办主任魏福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问题。2019年,魏福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以相关工程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为由,骗取项目承建人曹某某、龙某2人现金共计6.5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魏福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额收缴。 4.顺庆区李家中心卫生院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周从武在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中收受贿赂问题。2016年至2021年,周从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该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经销商汤某给予的“回扣”共计22.8万元。周从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南部县定水卫生院口腔科负责人蒲文甫在诊疗过程中乱作为问题。2018年至2020年,蒲文甫私自从医疗器材公司购买烤瓷牙等耗材供患者使用,并收取12名患者镶牙费用等共计1.9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蒲文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全额收缴。 6.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杜剑平在养老保险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4月至10月,杜剑平在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未按规定对耿某等7人虚假编制的工资表册、合同等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和甄别,便为其分别出具了仲裁调解书,致使耿某等7人顺利违规补缴养老保险金共计34.41万余元,并在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共计4.54万余元。杜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已全部追回。 7.蓬安县就业局就业培训股原股长李欣芮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20年8月19日,市人社局明确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村干部暂不纳入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对象范畴。2020年8月下旬至12月,在蓬安县就业局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期间,李欣芮未安排人员对培训对象身份进行核实,导致18名村干部免费参加培训,并由培训学校代其申领培训补贴共计2.32万余元。李欣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补贴已全部追回。 深化系统治理,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党组)务必把开展系统治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经常性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强力推动系统治理走深走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治、治系统”的工作理念,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权办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不断巩固发展对党忠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