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9月中旬至12月上旬,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含升钟湖风景区管理处)等14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派出2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部门(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常规巡察 1.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含升钟湖风景区管理处)、县科学技术协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电话:13778460486 电子邮箱:nbxwd1xcz@163.com 2.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档案馆、县信访局、县妇女联合会 联系电话:18990706722 电子邮箱:nbxwd2xcz@163.com 3.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统计局、县委党校、共青团南部县委 联系电话:17383875395 电子邮箱:nbxwd3xcz@163.com 4.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电话:17383863071 电子邮箱:nbxwd4xcz@163.com 5. 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含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17383872587 电子邮箱:nbxwd5xcz@163.com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1.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15281745109 电子邮箱:nbxwlsd1xcz@163.com 2.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二专项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7781103166 电子邮箱:nbxwlsd2xcz@163.com 二、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巡察组将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组将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责任情况、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情况、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遵规守纪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加强党内监督。 |